汽车行业关注(autochat.com.cn)6月28日报道——新消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尤其是汽车等大件商品,技术含量高,专业性较强,汽车是大金额交易,经营者一旦存在欺诈行为退一赔三将会是个大惩罚。但对于消费者来说,一旦发生纠纷经营者往往强词夺理,能找出种种理由推脱责任,此时消费者往往处于被动和弱势地位。
近日榆林市民李先生在西安新丰泰之星奔驰4S店买了一辆奔驰C200,在3个月里因突然电脑系统故障维修6次,连4S店都检测不出具体问题,而4S店拒接退换,称有问题了再来修。
今年3月11日,李先生以30多万在西安新丰泰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下文简称“新丰泰之星公司”)购买了一辆原装的奔驰C200。新车开回家不出三天就出现故障。车辆在正常行驶中,突然电脑系统报警,全车仪表指示灯闪动亮起,并提示“停止运作”。李先生拨打了全国服务热线,听从工作人员指示熄火,重启,车辆恢复了正常。在之后的三个月里相同故障出现了多次,“最严重的时候,全车仪表指示灯报警,踩油门没有反应,踩刹车车向前走。有一次发生故障正在高速上,想起来都有些后怕。”李先生说,“在咨询了新丰泰之星公司销售客服之后,我将车就近开进指定的榆林4S店。期间反复5次进店维修,没想到第6次榆林4S店以故障经查为加装件引起,而加装件非奔驰原装为由拒绝维修。”并且表示加装件非原装他并不知情。
对于加装件一事西安新丰泰之星公司售后服务顾问吴晓龙说,汽车装潢是由车主当时自己选择的,车辆的电脑故障具有偶发性,李先生反映的车辆问题确实存在,但是,车拖回来以后,经过技术人员试车和电脑系统连接测试都没有发现问题,因此无法找到故障源。同时表示此情况目前的处理方式只能是有问提再来修,“就目前的状况,建议李先生把车先开回家,跑出问题了随时电话联系4S店,我们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但是李先生车辆出现的情况不符合退换条件,公司无法满足其退换要求。”
对此,李先生表示,“不管是原车还是加装件,买车时我是一次性刷卡付款,现在车不能享受全国联保,而且检测不出具体故障,如果问题找到,修好了最好,但是,现在让我开回去用,用我和家人的生命安全来测试这辆车的安全性,我无法接受。”
律师表示此事消费者如果能够认定销售方确实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可以依据“新消法”要求“退一赔三”。车主掌握了相应的事实证据后,可先通过消委会、工商局等多种方式协调与4S店协商,若4S店依然拒绝退赔,车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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