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6月3日)举行发广汽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20次会议上,广汽集团审议并通过了一系列的人事调整议案,会议通过以下人事调整:
免去袁仲荣先生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并同时免去黄向东、吴松、刘伟、区永坚及陈茂善等人担任的副总经理职务;聘任冯兴亚先生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付守杰先生、张青松先生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
此外,广汽集团还组建了“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聘曾庆洪同志任执行委员会主任,聘袁仲荣先生、付守杰先生、卢飒女士、冯兴亚先生、张青松先生、李少先生、黄向东先生、王丹女士、吴松先生、蒋平先生、姚一鸣先生、刘伟先生、区永坚先生、陈茂善先生、郁俊先生、李晖先生、王秋景先生任执行委员会副主任。
冯兴亚生于1969年8月,1998年至2004年担任郑州日产销售副总经理,2004年进入广汽集团内任职,历任历任广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销售部长、副总经理、执行副总理、董事;2008年起任广汽集团副总经理。
付守杰生于1963年7月,2004年起在本公司(含投资企业)内任职,曾先后任广汽本田执行副总经理、董事、董事长,广汽三菱汽车有限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自2005年6月起至今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2005年至2009年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董事及广汽菲亚特汽车有限公司董事。
张青松生于1959年5月,2003年至2012年在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及纪监室主任,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派驻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2年5月起任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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