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日,《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正式实施。但关于规定中相关术语一直没有官方解释,不够明晰。最近,汽车三包专业技术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家用汽车产品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断指南》,细化了三包的标准,为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判断提供参考依据。
以下是《家用汽车产品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判断指南》(二〇一三年第一版)全文:
1 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汽车三包规定中家用汽车产品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判断。
2 定义
2.1 严重安全性能故障
家用汽车产品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消费者无法安全使用家用汽车产品,包括出现安全装置不能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或者存在起火等危险情况。
2.2 故障模式
家用汽车产品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表现形式。
2.3 失效
汽车整车、主要系统或零部件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规定功能完全丧失或主要性能严重下降的现象。
规定功能是指产品在法规、标准中规定的和企业明示的功能;主要性能是指产品在法规、标准中规定的和企业明示的性能。
3 判断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前提条件
家用汽车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并且已经发生故障,导致或可能导致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事故。
4 判断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基本原则
构成严重安全性能故障,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原则:
4.1 故障的突发性
故障发生前,驾驶员或乘员无法预见将要发生的故障;
4.2 危险的不可控性
故障发生时,驾驶员或乘员难以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3 后果的严重性
故障带来的后果已经危及或将危及到人身、财产安全。
5 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主要故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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