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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动车充电将收服务费 每度收费为油价15%

来源:汽车行业关注   评论()  2015-05-10 18:02:00

京华时报5月8日报道- 6月1日起,北京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限价管理。据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充电设施经营单位提供充电服务,在收取电费的同时,还可按充电电量收取充电服务费,每度收费的上限标准为当日汽油售价的15%。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当前规定,充电服务费加上电价费用,电动汽车仍有较大优势,动力成本约为同款燃油汽车的50%-60%。

政策发布

充电服务费与油价挂钩

发改委副主任高朋介绍,经市政府批准,本市制定出台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收费标准,即充电服务企业可以向用户收取充电服务费,充电服务费按充电电量收取,每千瓦时(1度)收费上限标准为当日本市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各经营单位可在不超过上限标准的情况下,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政策自6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去年,国家发改委曾发布关于电动汽车用电问题的文件,明确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可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及充换电服务费两项费用。其中,电费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充换电服务费用用于弥补充换电设施运营成本。

高朋表示,2020年前,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并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或低于燃气)汽车使用成本,增强电动汽车在终端市场的竞争力。自2020年1月1日起,充电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官方解读

1、为何服务费定为油价的15%?

以保持电动车的成本优势

“之所以把充电服务费和燃油价格挂钩、上限标准定为15%,是为了保持电动汽车使用的成本优势。”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举例说,比如4月29日本市92号汽油最高零售价为6.46元/升,则充电服务收费上限标准为6.46元的15%,即0.97元/度。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会随着油价的变动自行动态调整,“长远来看,服务费还有下降趋势。”

同时,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充电服务收费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经营企业进入充电服务市场。从长远看,服务供给的增加,也将有利于充电服务市场的均衡。

市发改委强调,各充电设施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相关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充电电价等事项。对超过政府限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各级价格执法机构将依法予以查处。

2、会不会推高电动车使用成本?

电动车成本仍低于燃油车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充电服务费标准出来前,本市已经建成的绝大部分充电桩都不收取服务费,供用户免费充电使用,只有少部分是自己定标准来收费。

政策出来后,根据测算,仍可以确保电动汽车动力成本低于燃油汽车。以本市销售相对较好的北汽E150EV电动汽车为例(100公里平均耗电16度),当油价在6元-10元/升区间变动时,充电服务费为每度电0.9元-1.5元,加上电价费用,电动汽车动力成本约为同款燃油汽车的50%-60%,有利于促进电动汽车的使用。

3、公用充电设施的电费怎么收?

按照大工业用电价格收费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本市对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扶持性电价。目前,每个购买电动汽车的居民,都会由车企随车免费赠送一个充电桩,用于安装在小区停车位上对汽车进行充电。对于这种居民小区内的自用充电设施,将按照本市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标准收取,不执行阶梯电价,“这也是为了更好地鼓励电动汽车的使用。”

不过,对于经营性集中式充电设施,会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2020年前暂免收基本电费。对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共停车场中设置的充电设施,将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类用电价格。此外,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还将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

相关

今年新建2000根充电桩

高朋介绍,截至今年3月底,全市已累计建成了约7500根充电桩及5座换电场站,车辆推广与充电桩建设数量比例约为1.6:1。目前,全市新能源小客车示范运行规模已达到4000余辆(不含特斯拉等进口车)。除了随车自用充电桩,目前本市已有约1500根社会公用充电桩,其中50%以上布局在四环路以内。

高朋解释说,对于电动汽车,应以自动充电为主、公用充电为辅。考虑到车主的寻找、使用、出行等,目前全市1500根公用充电桩,在选址上大部分都建设在商场、桥下空间、交通枢纽、公用停车场等,和停车场的资源是共享的,“我们设想的是把停车和充电结合起来,车主利用停车的时间就可以充电。”

“今年本市计划新建充电桩2000根,实现六环路以内公用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5公里的建设目标。”高朋说,但由于当前电动汽车处于推广发展初期,产品和技术更新换代较快,现有车与桩的充电接口通讯协议等标准难以满足当前实际需求,需经过反复调试后才能最大程度与车辆相匹配。

他表示,对于已建成投运的充电设施,在接下来的使用中仍有可能存在不匹配等问题,一经发现,车主可以拨打维修服务或投诉电话,建设单位或设备厂家将及时修正完善,确保提供高效便捷的充电服务。

加油站将试点建充电桩

高朋介绍,对于充电桩,政府部门将积极吸引并鼓励社会各方资源、多方式参与本市公用充电设施建设。“目前,社会各类资源已积极参与到本市充电设施规划建设中。”高朋说,其中北汽新能源、普天集团及华商三优公司依托其所属的资源优势正在推进各领域充电设施建设,中石化、中石油公司也正依据加油站有关安全标准,在北京市市加油站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试点。

此外,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同时介绍,市电力公司、首发集团正在本市10处共18个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展充电设施建设,其中,G2京沪高速马驹桥服务区已经投入使用,G4京港澳高速窦店服务区、G6京藏高速百葛服务区充电设施已经建设完成。高朋同时透露,本市正在积极同天津、河北沟通对接,力争在G1京哈高速、G4京港澳高速、G6京藏高速率先实现京津冀充电服务的一体化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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