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客户在4S店检查报价后不在店里维修,宝鸡福信汽车4S店制定维修条款:如果经4S店检查报价却不修车的,需交30%的报料费。近日,宝鸡车主梁先生就遇到了这样的情况,他需要缴纳5700元的报料费,否则车辆不让从4S店拖走。
消费者:修车费19000元不修得交5700元报料费
2日,宝鸡市多路段出现严重积水,晚上10点多,梁先生公司司机王师傅开车经过蟠龙大桥时车辆被淹。3日一早,王师傅自行将车辆拖往高新区福信汽车4S店进行售后维修。
维修前,工作人员拿来一式三份的维修工单,称车辆进水后,如果严重就需要更换发动机,并提出三种报价维修方案。除此之外,在维修工单上写明,如果客户不在4S店维修,则需收取30%的报料费,具体根据维修工人检查后定的材料报价为准。
经检查,售后维修人员给出三种维修方案,其中最低的报价为19000元,王师傅认为报价过高,想到别处修理,但被告知必须交30%的报料费即5700元才可拖车。
王师傅随即通知车主梁先生,梁先生表示,对于产生的人工费他会支付,可是车都没修,为什么要承担报料费,之后他向福信汽车总部咨询也没有关于这项条款的规定。
4S店:有客户在4S店检查后却到别处修理
宝鸡市福信4S店售后经理樊海刚解释,这项维修条款是宝鸡经销商规定的。他表示,售后维修人员对客户车辆检查一般是免费的,但有的客户只是在4S店检查,拿到维修报料单之后到别处修理,这对员工的利益也产生了影响。工作人员在进行车辆维修前,会告知客户并签署维修工单,标明如果不维修则需要交报料费,才会进行检查和后续程序。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拆下整个汽车发动机检查再装好,工费仅需2500元。而梁先生的车辆只是进行了简单的拆检,对于所收取的5700元,樊经理表示可以相应减免。他表示之前也有顾客只是检查不在4S店维修,但并未按条款中所列承担30%的报料费,都是私下协议后了事。就车主质疑这项条款的合理性,他表示需要上报总公司协商调解。
律师:属于强制交易收费
对此,工商部门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消费者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而4S店此条款显然不合理,工商部门将受理消费者的投诉。
宝鸡市炎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新营介绍,根据《合同法》规定,双方虽然在修车之前签订了格式条款,但维修条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属于一项强制交易收费。如果消费者没有遵从之前签订的维修协议,则协商后以实际消费金额为主。4S店对车辆进行检查报料等,消费者需要承担维修工人的人工费和报单费,但30%的报料费条款并不合理。
5日下午,梁先生致电华商报记者,称经过和4S店沟通,他交了500元的检查工费,4S店同意他将车辆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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