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关注5月1日讯- 李先生花24万多买了一辆大众SUV,提车后却发现,右前门有漆面修复痕迹,李先生一纸诉状将经销商告上法院,要求退一赔三。昨日,武隆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经销商安徽某公司退还李先生购车款24万多元,并赔偿李先生购车损失72万多元。
事情是这样的:
2015年2月7日 车子通过PDI检测,没有漆面碰擦记录。
2015年7月21日 李先生购车,并在7天内付全款,此时销售方并没有库存。
2015年8月26日 销售方辗转从安徽某4S店运回问题车。
2015年9月1日 李先生接车,几小时后发现车前门有补漆痕迹。
2015年9月16日 李先生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经销商“退一赔三”。
法院判经销商退24万赔72万
根据安徽某公司提供的经销商新车交车PDI检查表中规定,PDI检查必须在交车给客户的前一天完成。而法院调查发现,争议车辆在去年2月7日就经过PDI检测,当时并没有漆面擦碰的记录。法院据此推断,漆面修复行为应是发生在李先生接车之前。
法院审理还发现,去年8月26日,安徽某公司在交付车辆时,也没有按照规定流程履行相应的审查义务,存在故意规避的行为。而重庆某公司和北京某公司对此并不知情。“庭审的时候,安徽某公司的工作人员已经承认新车交到重庆前,确实进行过漆面修复。”原告委托律师说。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由于安徽某公司存在欺诈行为,法院一审判决由其退还李先生购车款240800元,并赔偿李先生购车损失722400元。此外,重庆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则退还李先生支付的购置税、上户费用、保险费用等38200元。
业内人士怎么看?
有业内人士认为,新车在运送过程中磕磕碰碰难以避免,此案中经销商太冤枉。
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认为,退一赔三是针对不诚信的欺诈行为。如果你磕碰过修复过,不是新车,你可以告诉消费者,那就不存在销售欺诈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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